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9186.“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聘银来”表取而代之的另一个同意的真理。这从“银”、“交出”和“处女的聘礼”的含义清楚可知:“银”是指真理(参看1551, 2954, 5658, 6112, 6914, 6917节);“交出”是指取代前者的替代者,因为交出聘礼,不娶处女的人为她给出其它某种东西;“处女的聘礼”是指同意结合的一种象征,如刚才所述(9184节)。这象征就是同意内层良善,与其相一致的真理;因为聘礼是五十锭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申命记22:29),因而是指引入一种完全结合的真理。因为“银”表示真理,如刚才所示;“五十”表示完全(2252节),在此是指代替前者的其它真理,这些真理同意良善,并与它一致。前面已经说明这些真理是什么情况;不过,要补充以下内容,即:为叫一种非法结合变成一种合法结合,从主经由内在人流入的良善必须与通过外在人,也就是通过外在人的听觉进入的真理结合。如果这种真理与良善不一致,那么就必须有另一种相一致或同意结合的真理来取代它。
可以举例说明这个主题;但由于关于良善与真理结合的概念被笼罩在黑暗中,因为人们已经将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分离,并将这良善抛在真理后面,几乎背弃它,所以任何例子都不会使这个主题变得更清晰。一般来说,没有人能理解圣言的内义,因而理解天使智慧的事物,除非他知道并明白,在天堂,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若没有彼此的联结,任何事物都不存在或产生。正因如此,那些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也就是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人,就陷入了黑暗,如那些声称一个人唯信得救,或单凭伴随信仰的信心得救之人。这些人把一切都归因于信,丝毫不归因于仁,所以根本不可能理解包含在圣言内义中的天上事物。事实上,他们在良善上陷入黑暗,由此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上,进而在真理本身上也陷入黑暗,因为这真理被笼罩在同样的黑暗中。如此多、如此大的错谬和异端邪说便由此产生。那些在真理被光照的人是少数被教导真理,并活出真理的人。
要叫那些赞成唯信的人知道,在第二层天堂,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其一切思维观念皆源于通过这些天使所过的生活已经变成良善的真理。还要叫他们知道,在第三层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天使,其一切思维观念皆源于良善;因此,属天天使拥有智慧本身;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描述这种智慧的奇迹。
7778.“凡在埃及地头生的都必死”表那时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从“死”和“头生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诅咒(参看5407, 6119节);“头生的”是指教会的信,仁经由这信而来(352, 2435, 6344, 7035节)。但“埃及地头生的”是指无仁之信,如前所述(7766节)。
至于无仁之信,还有更多要说的。无仁之信并非信,只是关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因为信之真理视仁为其最终目的,后来则从作为其最初目的的仁发出。由此明显可知,构成信的事物并不存在于那些没有仁的人身上;然而,众所周知,他们的确拥有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他们将这种记忆知识称为信。当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被他们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他们就不再拥有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真理和良善同意它们所服务的虚假和邪恶。事实上,这时,它们所支持的真正虚假和邪恶在它们里面可以看到。
那些构成正信的事物向上看天堂和主;而那些构成与仁分离之信的事物则向下看,当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时,则朝地狱观看。由此也明显可知,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表示什么,即:这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和被玷污的良善的诅咒。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当良善被玷污时,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信本身不再是由真理和良善构成,而是由虚假和邪恶构成的信,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听上去是什么样。此外,这是一个奥秘,每个人的信之品质都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因此,如果他的生活是受诅咒的,那么他的信也是受诅咒的;因为当生活是邪恶的生活时,它就是虚假的信。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世上并不明显,但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当那里的恶人被剥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时,隐藏在他们里面的虚假就从邪恶中露出来。
一些恶人有一种信之真理是真理的信念;这种信念也被视为信。但它并不是信,因为它是由这个目的产生的,即:它可以作为获取利益、要职、名声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只要这些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它们被爱就是为了邪恶的意图。但当不再以这种方式进行服务时,它们就被遗弃,甚至被视为虚假。“说服性信仰”(persuasive faith)这个术语就用来描述这种信念,它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这种信也由五个愚拙的童女所拿的“没有油的灯”来表示,她们也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12);“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仁之良善;因此,“没有油的灯”表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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